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开始

发布日期:2022-01-06 浏览次数:1152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部署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组织开展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择优推荐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异军突起、引导未来产业领跑发展等致力于质量创新的领军企业,为“争创中国质量奖”厚植根基,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筑势赋能。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8〕21号),现就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三年以上,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二)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

详见《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组织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二)个人申报提供材料

1.如实填报省政府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2.个人概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在组织情况、个人优势和不足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

3.自评报告,突出个人主要成绩和突出贡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

4.实证材料,凡申报材料涉及的主要成就、成果、荣誉等,需要提供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的,请书面说明。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行距1.5倍。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amr.ah.gov.cn/)“公示公告”栏中下载。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申报个人由所在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情况说明。上述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

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报送省国资委)。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三)审核推荐

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由省国资委审核推荐)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前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清抓质量奖争创对抓产业链供应链龙头带动、推动产业体系和管理流程再造的重要意义,通过积极争创省政府质量奖,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在全省上下树立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强烈意识,培育一批勇攀质量高峰的优秀企业和矢志践行工匠精神的质量工作者,为“争创中国质量奖”厚植根基,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筑势赋能。

(二)广泛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加大对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这一省政府在省内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的宣传力度,扩大受众面。要择优推荐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异军突起、引导未来产业领跑发展等致力于质量创新的领军企业;对已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申报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鼓励“独角兽”“小巨人”企业以及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中小企业申报,树立中小企业质量发展标杆,促进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认真把关。各地、各单位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和申报组织(个人)负担。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组织开展社会公示并调查处理有关异议,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加评选。

联系人:张勇

电  话:0551-63356839

地  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

邮  箱:1098470366@qq.com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