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已启动

发布日期:2021-01-06 浏览次数:827

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启动,院士增选总名额将不超过88名。

《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2021年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后称《通知》)中强调,提名候选人时,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要特别注意对长期工作在西部边远地区、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提名,对优秀中青年专家的提名,对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以及本学部增选优先支持专业学科专家的提名。

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候选人可通过院士提名或有关学术团体提名。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3位候选人,院士可单独或联名提名。候选人获得3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且仅能接受3位院士的提名,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2位。194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院士,享有本次增选的提名权与选举权。中国科协报送候选人的总名额不超过166名。

关于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超过65周岁的候选人,获得6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且仅能接受6位院士的提名,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4位。2015、2017、2019年连续3次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和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2021年须停止1次被提名资格。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通知》指出,增选报送材料截至3月31日。4月底,经过资格审查和形式验收,公布有效候选人名单。6月,各学部第一轮评审,公布进入第二轮评审候选人名单。7月,组织进入第二轮评审候选人材料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把关。10月,经第二轮评审后,公布终选候选人名单。再经全体院士投票终选,确定当选院士名单。

《通知》还强调,要加强对被提名人科学道德、实际贡献和科研诚信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对《提名书》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要严格遵守《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增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