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建成一批世界一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发布日期:2022-12-09 浏览次数:747

研发转化能力突出的,每年将获不低于1000万经费

 12月7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至2025年,全省力争实现每家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每年平均攻克行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制重大创新产品20项,集聚科研人员100名以上,建成一批与国际接轨的世界一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鲜明特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按公司化管理模式,实行院(所)长负责制和章程管理。投资主体原则上应不少于2家单位。对照市场化薪酬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与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相匹配、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

  对于研发转化能力突出的,每年投入研发经费占机构年总收入比例不低于30%且不低于1000万元,科研人员和成果转化专职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不低于70%,科研设备仪器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为加强人才激励培养,安徽省将鼓励事业单位委派科研人员、技术转移转化人员在新型研发机构兼职取酬,获得的收入计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总量限制,不计入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在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可参评政府特殊津贴,并可直接申报绿色通道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按规定予以褒扬激励。

  全省将赋予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自主荐才权”,优先作为人才计划申报推荐主体。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对符合标准且有需求的人才,通过“编制周转池”帮助解决事业单位编制。

  接下来,全省将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各类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的依托单位,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积极与企业合作,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承担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重大科技项目,产出更多可转化的优质成果。

  同时,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积极融入工业互联网平台,利用工业互联网建立虚拟研发机构,开展线上研发、线上转化、线上对接,实现科研人员、资金、技术、市场互动耦合和线上线下创新资源互联互通,拓展科技成果应用场景。

  此外,允许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从财政稳定支持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其自主决定。为营造良好环境,今后将对建设成效特别突出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褒扬激励。